嘉庆年间一宗假印大案
青丝
《水浒传》里有一个情节:“玉臂匠”金大坚为了营救宋江 , 伪造太师蔡京的印章 , 然后假造文书 , 但百密一疏 , 最后被识破 。 历史上 , 曾发生过很多起伪造官府印信的事件 , 当事人或为了图利 , 或构陷他人 。
清代 , 朝廷主导的建筑工程 , 如修造道路桥梁、殿堂门墙、庙宇碑亭 , 以及帝王妃嫔的陵寝 , 都是由工部经管 , 工程所用的材料经费 , 经过审批以后 , 由户部支付款项 。 宫廷内的房舍修缮补葺 , 则由内务府把建筑工程外包出去 , 购买材料及施工的费用 , 由内务府广储司结付款项 。 嘉庆十四年(1809年) , 一个经常承接宫廷修缮工程的包工头王国栋 , 到内务府结算工程款 , 他与广储司掌理账簿的吏胥很熟 , 就随手拿起桌上的账簿翻了翻 , 结果惊奇地发现 , 很多支领工程款项的文书单据 , 上面盖的印章与自己所持公文的印章 , 不太一样 。 经过仔细比对 , 很多单据上面盖的竟然是假印章——有人私刻伪造工部、户部多个部门的印信 , 骗取工程款 。
这一偶然发现 , 犹如平地惊雷 , 嘉庆皇帝大为震怒 。 他知道这绝不是一两个人所为 , 必定牵涉众多官员 , 为群体勾结的窝案 。 恨得牙痒痒的嘉庆帝为此还默祷于天 , 希望老天保佑 , 能助他把贪官一网打尽 。 领命调查的军机大臣成立了专案组 , 很快就挖出以工部书吏蔡泳受、王书常、吴玉为首的一个贪污团伙 。 他们花重金雇匠人私刻了多枚官印 , 又捏造事由 , 假称承修皇帝钦派下来的工程 , 然后伪造文书单据 , 盖上假印章 , 骗说需要支领工程款 , 先后向户部银库、内务府广储司银库骗领银钱十四次 , 总金额竟达数十万两银子 。
专案组审讯时发现 , 其实这一贪污团伙的行骗手段并不高明 , 之所以能够频频得手 , 是他们钻了监管的空子 。 清代的财务制度规定 , 负责工程的工部官员 , 需要支领钱款 , 首先要递交书面申请 , 经过工部主管水土营建的官员审核 , 签字同意 , 才转到户部 , 户部掌管财务会计的官员 , 再复核数目是否准确 , 然后盖章 , 才可以持单据到库房支取银钱 。 然而 , 结伙贪污的几个书吏 , 见平时去办事 , 主管审核的官员都是做表面功夫 , 经常不看文书单据上面的数字内容就签字认可 , 甚至有人连手都懒得动 , 直接让手下属吏代笔签字 。
贪污团伙熟知这一流程后 , 便经常设宴款待主管部门的官员 , 大家一起吃吃喝喝 , 酒食征逐 。 每次趁着对方酒酣耳热、正在兴头之际 , 就掏出伪造的单据 , 假装需要支领工程款 , 让对方签字 。 喝得晕晕乎乎的主管官员 , 看到假文书上盖有公章 , 又玩兴正浓 , 根本无暇辨别真伪 , 接过递来的笔就直接签字了事 。 这一招屡试不爽 , 如果不是小包工头王国栋一时多事 , 无意发现这个惊天秘密 , 他们还会继续作案下去 。
最后 , 专案组拟将主犯蔡泳受、王书常、吴玉立即处斩 , 从犯谢典邦、商曾祺秋后处决 , 另有余犯陶士煜等七人发配到黑龙江为奴 , 至于负有失察之责的工部、户部各堂司官 , 都分别免职降官 。 处理意见奏报上去 , 嘉庆皇帝犹未解恨 , 下令把主犯蔡泳受、王书常、吴玉先刑夹一次 , 让他们多受一些痛苦 , 然后才处斩 , 用刑的时候 , 各部院的书吏也必须集体到场围观 , 进行现场廉政教育 , 引以为鉴 。
然而这种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的做法 , 只是在被动情况下的仓皇应付 , 根本无法阻止社会肌体的进一步溃烂恶化 。 清代官场之所以贪赃苞苴公行 , 是各种腐败现象的背后 , 朝廷无法直面问题的核心 , 找不到有效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的方式 。 权力同源 , 很难产生应有的效力 。 这种情况下 , 能够实现的正义只会是偶然的正义 , 社会公义很难得到最大程度的伸张 。
作者:青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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