叙诡笔记|从日本人笔记看老北京的“人贩子林立”

提示您,本文原题为 -- 叙诡笔记|从日本人笔记看老北京的“人贩子林立”

最近 , 网上的一大热点是“全民找梅姨”——这个真实姓名不详 , 现年约65岁 , 身高1.5米的妇女 , 曾长期在增城、韶关新丰地区活动 , 涉嫌多起拐卖案件 , 因而引起了公众的义愤 。 随着她的模拟画像在朋友圈以及网络平台热传 , 各种关于她的行动线索也由公众源源不断地提供给警方 , 在如此声势浩大的“攻势”下 , 相信她的落网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。

近年来 , 打击人口拐卖不仅成为公安工作的重心 , 更成为公众格外关注的重点 , 特别是随着《亲爱的》、《失孤》等优秀影片的上映 , 那些因为孩子被拐卖而支离破碎的家庭和悲痛欲绝的父母 , 引起了所有善良人们的同情 , 也激发了对人贩子更深重的痛恨 。

事实上 , 人口拐卖是一种“古已有之”的恶性犯罪 , 笔者此前曾经两次综合各种古代笔记中的记录 , 向读者介绍明清时期的人口拐卖现象 。 本期的“叙诡笔记” , 笔者将从一个非常罕见的角度——日本学者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在北京生活期间写下的笔记 , 来帮您了解民国时期的人口拐卖问题 。

一、日本人对人贩子底细“门儿清”

清末以后 , 政治腐败 , 横征暴敛 , 加以河决之患和蝗旱之灾连年不息 , 盗贼蜂起 , 拐孩之匪也应时而生 。 拐匪将拐得的孩童贩往外地 , 北至东三省 , 南到沪广厦 , 甚至香港和南洋等地 。 男孩一般卖做富户的家童、南洋群岛的猪仔、江湖卖艺者的养儿;女孩则卖做富家婢女、各埠妓院的妓女、通商口岸华产洋娼之养女 。 而“货源”除了流离失所只能卖儿鬻女的农村之外 , 还有北京、上海、南京这样的大城市 。

民国时期的北京 , 诱拐犯罪严重到可怕的地步 , 《益世报》著名采访人员梅蒐在《益世余谭》中指出 , 北京有所谓的“七多”:疯病患者多、寻死自杀者多、强盗窃贼多、卷款潜逃者多、扎旗取材者多、谋财害命者多和拐带人口者多 , “共和八年于兹 , 只知养兵扰乱 , 于教养二端 , 毫不注意 , 实业既没有起色 , 教育又视同儿戏……长此以往 , 生计日困 , 游手日多 , 恐七多是日见加多 , 将成疯病、寻死、盗贼、卷款、拐带、诈欺、图财害命的社会!”一番痛切的话语 , 不难看出梅蒐对现实的绝望 。


叙诡笔记|从日本人笔记看老北京的“人贩子林立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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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益世余谭》

曾经在老北京担任过警察的白恩育在收入《文史资料选辑》的回忆录中写道:“旧社会那些拐卖人口的人为了赚钱 , 想尽方法把人骗到手 , 然后再卖往外埠或边远的地区 , 弄得人家骨肉分离 , 我在旧北京侦缉队里经手过的这种案件 , 不知有多少起 , 真是千奇百怪 , 什么样儿的都有 。 ”

拐卖人口这种勾当 , 在行话中称之为“砟子行” , 罪犯大都是些地痞、流氓之类的 , 吃喝花用惯了 , 又不愿意劳动 , 于是就想不劳而获 。 拐卖人口的办法 , 大半都先有一两个手眼比较大、人地比较熟的人来出主意(拐骗集团头目) , 再找那些能管闲事的人(行话 , 指负责打听情报的 , 把要拐骗的对象报告给头目 , 确定下手的时间、地点和方法) , 然后派去沾人儿的人(行话 , 指直接下手诱拐者) , 设法去把要拐的孩子或女人弄到手:男孩叫“一炷香” , 女孩叫“一株花” , 面貌姣好的女性则叫“嫩藕” 。

吴雨在《民国黑社会》一书中 , 则将拐卖儿童的手段细分成三种:一是文拐 , 拐匪对于企图拐骗的孩童 , 先乘无人之时 , 诱以食品 , 日久渐熟 , 于是哄骗小孩看热闹 , 携之远遁;二是武拐 , 即游荡于僻街小弄 , 侦察有小孩可拐 , 便乘无人跟随时抱起孩子就跑 , 小孩若啼哭不止 , 则以随身携带的湿棉絮塞入小孩口中;三是孩拐 , 此种最为奇葩 , 是拐匪在拐来的孩子中挑选聪明伶俐者进行训练 , 然后派到大户人家当婢女或小仆 , 陪伴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读书生活 , 待相熟后引诱他们一起“到远处去玩儿” , 趁机将他们带到拐匪住处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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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国黑社会》

北京拐卖人口犯罪之猖獗 , 在来华留学的日本学者加藤镰三郎眼中 , 已经达到了“人贩子林立”的境地!他在记录于北京所见的风俗人情和世态风貌之笔记《北京风俗问答》中 , 详细记录了那些“著名”的人贩子:“有一个是姓刘的 , 在安定门内交道口井儿胡同住 , 他专上延庆、顺义、密云等县 , 买八九岁的小姑娘 , 价钱不过二十多元 , 买到城里来 , 修饰数年 , 再往出卖 , 或妻、或妾、或娼 , 那是不一定的;还有一个姓李的 , 是个娘们儿 , 住在西城石碑胡同 , 专买京旗十四五岁的姑娘 , 带到张家口 , 叫她为娼 , 每月往来一次 , 赚的钱也是很多;还有一个姓王的 , 外号叫王瘸子 , 住在前门外南横街 , 他专收买土匪拐来的乡下妇女 , 有时在城外头小店交易 , 有时在他家里交易 。 买妥了之后 , 叫她去做那种无耻的营业 。 ”加藤镰三郎调查表明:这几处都是在京人贩子中的“老字号” , 开张都有二三十年了 , 至于其他的人贩子 , 更是多到不计其数 。

既然加藤镰三郎这样一个日本人 , 都能把在京人贩子的底细摸得如此清楚 , 为什么警察们束手无策呢?在加藤镰三郎看来 , 主要是因为这些人贩子“做得很鬼” , 导致警察厅有力无处使 , 只能听任他们缺德就是了 。

二、印度马戏班里救出被拐儿童

白恩育也揭露过几个“北京比较出名的拐卖人口的人”:毕奎五、廉三奶奶、李全忠等 , 他们“手下有不少的人 , 手里也有钱 , 慢慢就成为发号施令的大掌柜的了” 。 而在这条罪恶的“产业链”上 , 还有充当中转站的:“天津市中华公寓的经理王秉成和聚元栈的小白 , 专门接手拐来的人口 , 再设法转到关外去” 。 产业链的终端 , 则是沈阳天聚东栈房的李长荣和公和栈的马锡九 , “这些人都以开栈房为名 , 私下专搞这种倒卖人口的生意来赚大钱” 。 而白恩育也直言不讳地揭示了如此清晰的罪恶产业链 , 警方何以不能一锅端:第一 , 他们手里的钱很多 , “平常肯拿钱结交地面上的人 , 出了事能得到包庇”;第二 , 他们互相勾结 , 风声不好的时候 , 能提前得到消息 , 暂时消停以躲避抓捕;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, 他们往往和在华的日本人有所勾结 , “中国做官的 , 谁敢去找麻烦 , 因此他们为所欲为”——这最后一点 , 当然是加藤镰三郎不会提及的 。

不仅日本人在人口拐卖中为虎作伥 , 一些印度人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。 日本来华学者冈本正文在《北京纪闻》中写过这么一件事 , 印度有个马戏班在北京巡演时 , 被发现他们买了很多诱拐的中国孩子 , 警方将其一举查获 , 孩子们交由工巡总局收留 , 并发布公告 , 让市民之中凡是有孩子丢失者 , 前来认领 。 公告贴出后 , “日前有来局认领失儿者 , 令其见各儿相识 , 岂料各儿内无一是其子者 , 无怪乎各处有寻失儿女告白者之多云” 。 可想而知 , 假如这些孩子不被及时解救 , 在印度马戏班里等待着他们的 , 将是怎样可怕而悲惨的命运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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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京华事略·北京纪闻》

白恩育在旧警官中属于比较正直和负责的一位 , 他曾经亲自侦缉过一起拐卖儿童的大案 。 民国23年(1934年)的时候 , 新街口北大街有一家人 , 户主名叫徐俊士 , 他的妻子病故后 , 留下了一个小女儿 。 不久之后他续弦 , 妻子李氏又生了两个女孩 。 徐俊士在外面做事谋生 , 家中剩下母女四人相依为命 , 平时姐姐就带着两个小妹妹在家附近玩儿 。 有一天 , 三个孩子突然失踪了 , 街里街坊寻了个遍也找不到 , 她们的妈妈急得要死 , 就向警察局报了案 。

案子分到白恩育手里 , 因为这件案子一下子涉及三个女孩子的失踪 , 在京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, 上级催促他抓紧破案 。 白恩育“十分着急 , 一连侦查了四五天 , 一点头绪也没有” , 但是他没有放弃 , 还是仔细调查和走访 , 最后从胡同口一个摆小摊的口里得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:有个外号叫张小脚的中年妇女 , 常常和这三个女孩子在一起说话 , 不时还送给她们东西吃 , 偶尔 , 大女孩还带着两个妹妹去张小脚家里玩儿 。 白恩育了解到张小脚家住半截胡同 , 就赶过去查访 , 谁知案发后 , 张小脚竟举家搬走了 。 这一下疑点更重了 。 白恩育“在附近盘桓了两天 , 好不容易从一位拉洋车的人的口中 , 才打听出张小脚搬到鼓楼大街的铃铛胡同了 , 因为搬家时他给她拉过东西 , 可是门牌不大清楚” 。 白恩育跑过去挨家盘问 , 终于在铃铛胡同五号找到了张小脚 , 一见面就说:“你办的好事 , 以为搬家就没有事了吗?!”张小脚本来心里就有鬼 , 一看白恩育的打扮像个做官事的人 , 一下子就紧张起来 。 白恩育马上施以更加严厉的审问 , 张小脚不得不承认 , 三个孩子已经被她拐带到天津去了 , “现下大女孩已经出手了 , 大概是卖到了关外 , 两个小孩子尚未出手” 。 在警方的努力之下 , 两个小女孩终于被成功解救 , 而被卖到关外的大姐姐则再无下落 。

三、“我不解生人更甚于毒虫猛兽”

不过 , 民国时期跟封建帝制时期 , 在人口拐卖犯罪方面有一个很大的不同 , 就是针对儿童的拐卖率居高不下时 , 针对妇女的拐卖率也显著上升 , 其原因之一是随着交通运输的便利 , 城乡流通的加速 , 把女性拐带到外地或偏远地区卖掉 , 成了人贩子发财的重要手段 。 马静在《民国北京犯罪问题研究》一书中还指出 , 这与当时社会改良者号召妇女解放、宣传婚姻自由有关——当然妇女解放和婚姻自由都是正确的 , 但是“憧憬婚姻自由的年轻女性对自己的婚姻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满 , 为了追求所谓的‘爱情’ , 不谙世事的她们很容易被一些有心者的甜言蜜语打动” , 从而上了人贩子的圈套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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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国北京犯罪问题研究》

还有一点 , 也是造成拐卖妇女渐多的原因 , 那就是“性价比”更高 。 拐卖一个孩子 , 至多不过能赚几十元上百元 , 而白恩育给出的一组数字 , 则说明拐卖妇女的“收益”:“上等的是二十来岁的妇女 , 能值3000元上下;其次是25岁以上 , 30岁往下的妇女 , 能值2000元左右 , 再其次是十三四岁的姑娘 , 能值1000多元 , 因为这种小姑娘 , 当时不能生财 , 谁要买去也得调理几年;最下等的是三四十岁往上的中年妇人 , 不过能值几百元的样子 , 因为这一类女人只能卖给乡下人去做妻子 。 ”

加藤镰三郎在《北京风俗问答》中 , 记载过一起他了解到的妇女拐卖案:朝阳门南城根儿住着一家姓李的 , 李老汉年过六十 , 膝下只有一个21岁的姑娘 。 李老汉在前清时于当铺里当总管 , 进入民国以后 , 事情早就搁下了 , 家里的经济也就慢慢紧起来了 。 一个月前 , 院子里突然搬进一户人家 , 姓王 , 说是在交通部当录事 , 天天下了班就跟李老汉聊天 , 见他闺女长得体面 , 便说帮她找个给人梳头的事由儿 , 轻省还挣钱多 , “天天八点钟去 , 十二点钟回来 , 外头的钱也挣了 , 家里的事情也耽误不了” 。 李老汉一听同意了 。 去了才知道 , 是给交通部一位姓赵的科员的姨太太梳头 , 姑娘说:“他们住的是旅馆 , 那位老爷很老成 , 姨太太也没有脾气 。 ”李老汉一听放了心 。 去到第六天时 , 姑娘回来说 , 姓赵的科员是奉天人 , 要带姨太太回一趟家 , 一个月就回来 , 她如果愿意陪着一起回去 , 给的钱可以翻番 。 李老汉跟王录事一商量 , 王录事拍着胸脯作保 , 于是姑娘就出发了 。 一个月后 , 姑娘还没有回来 , 王老汉着急了 , 去找王录事 , 发现他家屋门早已经上了锁 , 而到交通部一打听 , 连王录事到赵科员 , 根本没有这么俩人!他才知道姑娘是被拐卖了 , 又急又恨 , 终致一病不起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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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京风土编·北京事情·北京风俗问答》

清代学者龚炜在《巢林笔谈》中有一段话说得沉痛至极:“我不解天地生物 , 何以有毒虫猛兽 , 尤不解生人而更有甚于毒虫猛兽!如今之拐子者 , 取人脑 , 堕人胎 , 断人肢体 , 惨毒非常……如我吴杀孩一案 , 承审官以首犯已毙 , 遂欲宽其余党 , 幸蒙大部神明 , 屡次严驳 , 台中亦章论其事 , 上即命御史复审 , 终不能究其根株 , 不知何时得刈尽此类也!”在龚炜看来 , 之所以不能“刈尽此类”的原因 , 正是因为“浙中有大绅 , 利其合药之资(把被拐孩童杀死后用其器官制药) , 阴为护持” , 所以龚炜咬牙切齿地说:这些在幕后保护人贩子的人“于拐子之甚者矣”!

今天我们的社会当然不存在任何人贩子的保护伞 , 但是每当从上到下 , 从政府到民众都对拐卖人口的犯罪同声喊打的时候 , 总会有些摆出一副饱读诗书面孔的人 , 高扬着博学的下巴 , 引经据典来证明重刑处置人贩子是不理性、不人道、不仁慈的行为——难道就为了哗众取宠或显示自己高人一等 , 真的不惜用被拐孩童及其亲人的血泪制造出吸睛的面膜吗?如果是 , 只能说世上真有这么一种人 , 他们没有与作恶者分一杯羹的胆量 , 却总以不能与作恶者分一杯羹为憾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