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司马光砸缸罚款20元”,既唐突古人又曲解法律
议论风生
一味割裂、孤立、片面地看问题 , 并非真正的普法 。
近日 , 厦门市思明区仙阁社区围墙上的普法宣传画火了 。 该宣传画用了“司马光砸缸”的典故 , 但并非鼓励民众主动救人 , 而是将司马光的行为归到“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, 占用公私财物”类别 , 标题即“司马光砸缸 罚款二十” 。 宣传画上大书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,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,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 ,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,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。 ”
有网友质疑 , 司马光为了救人才砸缸 , 罚款二十 , 那到底是人重要还是缸重要?对此 , 社区居委会回应称 , 不要吹毛求疵 , 宣传画有警示作用 , “没有什么不合适的”、“没有误导” 。 不过 , 21日 , 厦门思明区司法局称 , 鉴于该宣传画引发不好的社会反响 , 已将其撤下 , 但尚未补缺;还称 , 将来安放什么样的法制宣传画 , 还需慎重考虑 。
宣传画虽然被撤下了 , 但质疑却注定不会消停 。 “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”引起的不适 , 也绝对不会只是“茶杯里的风波” , 来过了 , 过去了 , 也不存在了 。
真实历史中的司马光 , 是不是砸过缸 , 并不重要 。 重要的是 , 这样一个历史故事 , 经历了多年的“层累”、“积淀” , 早已耳熟能详 , 成为中国人的公共知识 。 其指向意味也十分明确 , 那就是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 , 机智救人也是一直被提倡的 。 类似的典故还有孔子听说马厩失火 , 只是问“伤人乎 , 不问马”一样 。
而在这幅宣传画中 , 却只是机械地强调了“砸”这一具体行为 , 忽略了整件事情的人文本质 。 如果不考虑司马光的全部行为链条 , 只是孤立地看待“砸缸” , 将这一行为与“救人”割裂开来 , 则“砸”的做法当然是暴力的 , 也会损坏财物 。 但问题是 , “砸缸”与“救人”本来就是一回事 , 具有高度的关联性 。
只拿出“砸缸”这一行为来说明不能破坏公私财物 , 一方面 , 会扭曲甚至破坏民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 , 进而产生不必要的混乱联想 。 另一方面 , 从实际效果看 , 也难以实现所谓的普法意图 。
不是网友挑剔 , 也不是什么“吹毛求疵” , 而是这样的简单化操作 , 必然会引发公众反感 , 违背法的精神 。 要认识到 , 法不外乎人情 , 也格外注重现实行为的整体性观照 。 一味割裂、孤立、片面地看问题 , 并非真正的普法 。
赵宇见义勇为案喧嚣未尽 , “见义勇为十四天 , 强奸未遂打麻将”已经成为新年第一梗 。 而今赵宇已经重获自由 , 人们对“见义勇为”“好人有好报”等价值的情感认同也应被理解 。 在此情形下 , 不少网友将“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”与赵宇案联系 , 认为这是在“鼓励冷漠” , 也在所难免 。 当地司法局称 , 该宣传画引发不好的社会反响 , 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。
这些年 , 很多地方都热衷于套用古典传播现代价值 , 这本来没有错 , 也能取得很好的传播效果 。 但如果不改变自身的价值 , 真正从事件本质出发来做文章 , 而是一味“嫁接”、“曲解” , 都可能出现胶柱鼓瑟的变异 , 最终既唐突古人又曲解法律 , 只能是事与愿违 , 不如不“盘” 。
斯远(媒体人)
推荐阅读
- 别不信,最早把牡丹叫“国花”竟然是她!
- 本命年不顺利,要挂红“辟邪”,为何人们这么认为?
- 历史上诸葛亮究竟是否有过“七擒七纵孟获”?
- 秦朝那个信奉“老鼠哲学”的人,后来怎么样了?—鼠年说鼠(8)
- 中国最“富”两大隐形家族,后代沉寂多年,如今改变了大半中国
- 返京者深夜有家难回:“硬核防疫,以人为本”,为何这并不矛盾?
- 古代名画里的“女主角”,每个都是一段历史
- 河北的省级博物馆为何叫“河北博物院”,而不是“河北省博物馆”
- 历代皇帝为何自称“朕”?恍然大悟!
- 《出师表》成为千古“至文”,历来为忠良义上推崇和传诵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