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知识: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 行文

公文作为公共基础知识的一部分,在事业单位考试过程中经常考查,个别地市甚至会考到公文写作,所以对公文部分要引起重视 。而公文行文规则是写公文要遵循的规范,所以显得尤为重要 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文之行文规则 , 欢迎阅读 。
一、一般规则
(一)行文应当确有必要,讲求实效,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。
(二)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。一般不得越级行文,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 , 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。所以 , 在写公文的过程中一般是逐级行文,这个点是容易考查的 。
二、上行文规则
(一)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,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,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。上行文要避免多头主送 , 所以在写上行文时,主送机关只有一个,但是可以抄送其他机关 。
(二)党委、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、报告重大事项 , 应当经本级党委、政府同意或者授权;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。
(三)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,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,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,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。
(四)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。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。请示这个文种较为重要,和报告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。
1、请示应一文一事;报告可一文一事 , 也可一文数事 。
2、请示需上级回复;报告不需上级回复 。
【公文知识: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 行文】3、请示需事前行文;报告可事前行文、事中行文、事后行文 。
(五)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,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,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。也就是公文一般不主送负责人个人 。
(六)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,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。考点就在于必要时 。
三、下行文规则
(一)主送受理机关,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。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。
(二)党委、政府的办公厅(室)根据本级党委、政府授权,可以向下级党委、政府行文,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、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、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 , 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 , 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。内设机构除了办公厅(室)外是不允许对外行文的 。
(三)党委、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、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。
(四)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,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,不得向下行文;擅自行文的,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。
(五)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,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。考点在于必要时 , 不是必须抄送 。
本部分在考试过程中 , 经常考查一些说法 , 判断正误,所以 , 要注意把握细节 。另外在公文写作或者公文改错中也要遵循这些规则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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