担保权人与债权人有什么关系? 债权人和担保人的区别

大多数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为保险起见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 , 有的债务会提供物保,而有的会提供人保 , 这里就会涉及到担保权人的问题 。那么,问题来了,担保权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怎样的呢?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,欢迎阅读 。
担保权人与债权人的关系
担保权人与债权人是同一个人 。担保权人可以分为保证合同中的受益人、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、质押合同中的质押权人、留置法律关系中的留置权人以及定金合同中的收定金方;在我国担保法中 , 将质权人和抵押权人都明确规定为债权人;而在保证合同中只有保证人、债务人和债权人,在留置法律关系中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,在定金合同中只有收定金方和交付定金方,而作为债权人显然在担保法律关系中只可能是受益方 。综上所述,担保权人就是债权人 。
相关法律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
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 , 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,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。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 , 债权人为抵押权人,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。
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,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 , 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。
【担保权人与债权人有什么关系? 债权人和担保人的区别】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 , 债权人为质权人 , 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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