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传票送达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
【法院传票送达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】
法院的传票找不到当事人签收,法院会公告送达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五条,直接送达
送达诉讼文书,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。受送达人是公民的,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;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、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、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;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,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;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,送交代收人签收 。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,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。
推荐阅读
- 法院传票一定要去吗
- 法院拘留是什么
- 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
- 法院的罚金会退还吗
- 被起诉人手机停机法院怎么通知
-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期限是多久
- 法院可以去审问犯人吗
- 债务纠纷如何去法院起诉
- 法院判决不执行会怎么样
- 法院怎么分离婚财产是什么规定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