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
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有: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九条 , 职工因工死亡 , 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:
(一)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 ,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。
(二)供养亲属抚恤金 ,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, 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、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。标准为:配偶每月40% ,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% ,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, 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% 。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 , 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。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
(三)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。
【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】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, 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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