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奴隶制度
【西藏奴隶制度】 西藏的奴律制度是指封建农奴制度 , 在旧社会 , 农奴占西藏人口90%以上 , 但几乎没有人生自由 , 只能依附于农奴主为生 , 且在当时 , 农奴制还是维护西藏地区贵族阶级统治的根基 , 并一直延续到了1959年西藏民族改革才结束 。
西藏农奴制

西藏农奴制始于10世纪 , 到13世纪普遍确立 , 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 , 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运动时被废除 。
西藏农奴制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低下 , 农业生产工具简陋 , 主要农业区仍用木犁、木锄 , 间或有铁铧木犁 , 收获量仅为种子的4~5倍 。
在农奴制条件下 , 地方政府占实耕土地的31% , 贵族占30% , 寺院占39% , “政教合一”的西藏地方封建政府 , 对贵族和寺院领主有封赐土地的权力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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