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至100年是什么婚 13年是什么婚姻

一、案例:表兄妹结婚,被判婚姻无效 。陕西安康,一对表兄妹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于2002年开始同居生活,直至2009年登记 。
在的2003年、2005年,两人育有一子一女 。既然生育了子女,为方便处理子女事宜,两人在09年办理结婚登记 。在2012年,两人又育有一子 。
之后两人出现争执,男方在近日起诉至法院,法官作出判决:确认婚姻关系无效 。
二、婚姻无效的依据?1、表兄妹系近亲 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,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。
【1至100年是什么婚 13年是什么婚姻】2、近亲禁止结婚 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;
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
(三)未到法定婚龄 。
由于表兄妹之间系近亲,禁止结婚,属于无效婚姻 。
 三、婚姻无效之后,对子女有什么影响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,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。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,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 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。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。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。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。
在父母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之后,该表兄妹所生3个子女也自然成了非婚生子女 。虽然是非婚生子女,但与父母的关系并不受任何影响 。父母仍然要抚养子女,子女也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,子女也仍然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。
四、离婚后,财产怎么办?由于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,所以,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,之前共同生活的21年,属于同居 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。
五、一个疑问?该夫妻是表兄妹关系,双方还在2009年登记结婚 。那么 。在不符合登记结婚条件的情况下,是如何登记成功的呢?民政局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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