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内买房写一方名是共同财产吗
1、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 , 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 , 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,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。
2、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,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, 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,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。
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 , 离婚时 , 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 , 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, 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;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 , 双方进行竞价;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 , 人民法院进行拍卖 , 然后进行分配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【婚内买房写一方名是共同财产吗】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,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,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, 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, 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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